2022第十四屆海峽兩岸電視主持新秀會
競賽時程
海選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 11/14(一)23:59 報名截止 報名同時繳交影片
決賽入圍公布 11 月 18(五) 公布 20 組名單
台灣區決賽 11 月 26 日(六) 選出三位優秀選手(無排名)
兩岸總決賽 暫定 12 月初第一周 依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海峽
電視台公布為主
如活動日期有更動 依照主辦單位公告於粉專資訊為主
參賽對象與資格
18~28 歲對主持有興趣皆歡迎報名參賽。
賽事規則
以個人為單位報名參賽,通過台灣賽區海選、決選出 3 名台灣賽區代表參加兩岸總決賽。
已簽約廣播電視部門與網路影音網站主持工作的大專院校生、畢業生皆不能報名參賽。
報名方式
1. 填寫報名表 google 表單
2. 於表單內附上 100~120 秒自我介紹、自我推薦影片連結網址
*上傳 youtube 或是雲端網址請設定公開
台灣區海選賽事辦法
100~120 秒自我介紹影片注意事項:
參賽者拍攝能展現自我(畫面含半身+全身畫面)的影片。
>內容:自我介紹或是自我推薦支影片
影片規格
>相機、手機、攝影機不設限、僅畫面、聲音清晰即可
>橫式 1980×1080
表單內請附上可下載影片連結 google 雲端、Youtube 連結
書面初審後取 15-20 名進入台灣區決賽
台灣區決賽賽事辦法
競賽方式分為兩個階段
1. 現場自我推薦三分鐘
2. 即興主持 60 秒(現場抽選題目)
3. 黃金 60 秒(加分題)
台灣區決賽獎勵辦法:
1. 選出三名優勝者:新台幣壹萬元、 獎狀乙張 、取得兩岸總決賽資格。
2. 第四名至第十名入選者:獎狀乙張。
評選方式
1. 評選委員
由主辦單位遴聘評審團為口語表達、形象設計、主持界專家等。
2. 評選指標
台風 30% : 使否展現台風。
形象 30% : 是否符合自身形象。
內容 30% : 內容是否有效推薦自己。
影片品質 10% : 影片規格、畫面、音量
權力義務
投稿作品經初選評審評定通過初選,該案作品資料主辦單位有權以任何形式,無償公開展
示及印製,並授予媒體報導刊登與日後為賽事宣傳之權利。
備註說明
智慧財產權及注意事項:
1. 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歸參賽團隊所有,但得獎團隊同意主辦單位使用於爾後競賽與活動,
及相關活動成果展示,公開發表及利用其參賽團隊所提供之各項資料,且不再另外支付
費用。
2. 參與評審均需簽訂保密同意書切結以保護參賽者之權益。
3. 初審結果將公告於網路上,並以 e-mail 及電話通知入圍團隊。
4. 參賽者應自行將檔案備份,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。
5. 凡報名參賽者,即視同承認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,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
主辦單位保留增加及修改之權利。
6. 如活動期間因不可抗力之因素,主辦單位有權力更改活動內容、取消或改期。
7. 完成報名後,仍請密切注意各項活動期程及如期完成相關配合事項。
8. 參賽者所有填寫之資料均應為真實且正確,不可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,以免觸
法。一經查證有偽造或冒名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資格。
9. 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,不得有其他異議。
*主辦單位得視參賽實際需求,如評定成績未達水準時,錄取名額得從缺或減之,參賽者應尊
重評審委員之評審結果。
【主辦單位】 :中華兩岸文經協會、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海峽電視台
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權利,無須事前通知,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
或裁決。
相關問題聯絡方式:
專案 PM 景義婷 02-2308-7111#6250 #623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