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文/場地申請
申請說明
- 為服務本系學生舉辦校外活動、校外實習、作業拍攝、版權及場地申請公文之需(限本系學生使用申請)。
- 因本系學生公文過多,故採同學上網下載公函格式,繕打後至系辦用印及登錄公文編號後,再請自行送文至相關單位。
- 申請時間為學生繕打之公文無須修改,則一天內即可發文。
申請程序
- 活動及作業企劃或報告需先行經過指導教師簽名或審核,確有申請公文之需要。
- 同學請先行與受文單位聯絡無誤,並獲該單位﹝人﹞同意申請事項。
- 上網下載所需之公文檔案,並以電子方式修改完全,以隨身碟方式至系辦辦理。
注意事項
- word標楷體繕打A4直式公文格式,如下方公文範本。
- 受文者:請列收文公司或單位之全名,勿寫簡稱。
- 速別:依照發文時間急緩分為,最速件、速件、普通件。
- 發文日期:請輸入送文至相關單位之日期,並明列民國某年某月某日,請以阿拉伯數字繕打。
- 發文字號:請保留由系辦做繕改。
- 附件:隨函所附之相關資料,如拍片企劃腳本、名冊等。
- 主旨:依網路公文格式將申請人之班級姓名及申請之事項輸入。
- 說明:依網路公文格式將申請人之班級姓名、聯絡電話、課程或活動名稱及申請之事項輸入。
- 正本:加蓋本系官印之公文所給的單位。
- 副本:公文影印本留存之其他需週知的相關單位。
校內
校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