抵免學分辦法及申請表

有抵免學分需求的同學,請詳閱「抵免學分辦法」及「110學年度校定課程抵免學分作業原則」、「通識109學年度課程抵免110」,並填寫相關申請表,附上課程課綱(每份課綱上需有開課學校教務處章或系章,今年因受疫情影響可免蓋章)1份、歷年成績單1份。

學生申請抵免學分,以入學當學期辦理一次為限,入學後再轉系、所或學位學程者,不得以原校成績再次辦理抵免學分。

學分抵免申請資料最晚請於開學一週內繳交系辦公室辦理。

 

檔案下載:

1.抵免學分辦法

2.110學年度校定課程抵免學分作業原則

3.抵免申請表110

4.通識109學年度課程抵免110

5.抵免申請表–通識1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