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學年度起學生辦理休退學新措施公告

為瞭解同學休退學原因,以利學校進行相關輔導,自113學年度起,學生辦理休退學紙本程序前,須先至【山洞口系統】線上申請休退學晤談並與導師及系主任完成晤談後,始可至教務處辦理休退學紙本程序。相關作業流程說明如下:

辦理休退學作業分為兩個階段:

第一階段

晤談輔導

擬休/退學同學須先至【山洞口系統】休­退學晤談系統提出晤談申請,並主動與導師及系主任約時間進行晤談輔導。

第二階段

辦理休/退學

紙本程序

晤談完成後,同學請至系統列印出休退學申請表,並持申請表至教務處開始辦理休/退學紙本程序。

本階段應於10日內完成,逾期請重新申請。

流程圖如下:

請參閱【操作手冊】

附註:

1. 各學制新生入學當學期申請休學者,需先完成註冊入學手續。

2. 休退學紙本手續未完成前,仍應繼續上課。

3. 當學期辦理休退學時間為每學期開始至期末考開始前一個工作日(依當學期行事曆),期末考試開始日即不得辦理。

4. 研究生已申請學位考試者,需先撤銷學位考試方能辦理休學,其辦理截止日至學位考試前二週止。

5. 大學部學生完成休退學手續後,將另行寄發休 退學通知給家長。

6. 學生申請休退學,有關學雜費之相關資訊,請至本校會計室網頁查詢: https://account.web.shu.edu.tw/